杂谈
有人问过我,有没有过一件曾真正为了它而努力的事。
有啊,而且不是“曾”,而是“正”,还会是“将”。
看书。
一个认识字的人,怎么可以不看书呢?或者说,一个不看书的人,怎么好意思说自己识字?
从最开始养成这个习惯,就没有想要抛弃它过。
游戏可以不玩,那不是我的必需品。
音乐可以不听,我能自己唱。
乃至于饭都可以不吃,饿一顿两顿不是事。
但不能不看书。
也没少收到过阻碍,被老师批过不少次,还回家反省过。
超好笑的,在学校看书被叫回家反省。
什么嘛,不让看书,除了课本上的知识以外,什么也不允许我学,好意思叫学校吗?
可是从来没有放弃过。
手里有钱就买,没钱就借也要买。
有些大人说书简直是我的毒品。
更好笑了,好像当初那些叫嚣着“要养成看书的好习惯”
的人不是你们一样。
不过随他们。
既然把书比做了毒品,就应该明白,毒品是戒不掉的吧?
所以不要再做无谓的尝试了。
曾在杂志上看过一个统计,说中国人人均每年只看4本书,还算上杂志、教辅和课本。
放马过来,我可以以一敌百。